除另行明确说明外,本网站所载之内容(下称「本声明)适用于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其有关的集团成员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复星财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复星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复利财务有限公司及弘略理财有限公司。文中的「我们」 (视情况而定) 是指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其有关的集团成员机构。本声明适用予并载于我们的所有网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https://www.fosunwealth.com

请注意,我们可能会不时修订及/或新增本声明所载之内容而事前毋须另行通知及取得同意,阁下应定期查阅我们网站有关本声明之最新版本。如阁下需要任何协助及/或支援,阁下应致电我们客户服务热线852-29796988(香港)或4001209022 (中国内地免费)。

一. 私隐政策声明

1. 我们的承诺

  • A.我们矢志妥善处理个人资料以保障客户的私隐。我们将确保我们、各联营公司及/或有关联公司及代理就收集、使用、保留、披露、传输、保安及存取个人资料所采用的各项政策和实务守则,均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下称「该条例」)及由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所发出的相关实务守则及指引之规定。本声明中「个人资料」乃依照该条例的定义诠释。
  • B. 如我们任何营运业务需遵从香港境外任何其他私隐法例(例如在香港境外营运),则只要不抵触相关的地方法例,本声明亦会适用。

2. 收集个人资料

  • A. 我们会从我们的网站及应用程序收集阁下自愿提供的或不时要求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及/或调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及/或其副本、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住址及/或其证明、电邮地址、信用卡资料、银行账号等。阁下可以选择是否提供上述的某些资料(而提供资料则是阁下自愿的选择),但若阁下拒绝提供某些被要求的资料,可能令我们无法办理阁下的任何申请,或可能会拒绝阁下存取我们网站的某些内容,又或导致阁下无法完成原拟在我们的网站办理的事宜。如阁下尚未年满18岁,必须获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方可向我们提交任何个人资料及/或调查资料。
  • B. 当阁下同意提供个人资料及/或调查资料予我们,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是准确、完整及没有误导成份。我们将不会为任何有关或因阁下不时提供予我们的个人资料及/或调查资料不准确及不完整而引致的损失或伤害负责。
  • C. 我们可能会自动收集关于阁下使用、买入或订购我们服务及/或产品的资料,例如拨电/连线时间、持续时间、来源地及目的地等,以便准确报告和管理阁下的账户。
  • D. 我们的部分网站或会向广告商披露不会识别到个人身份的网站访客综合统计资料,部分网站亦会收集关于浏览访客的综合资料,例如到访次数等统计数字。这类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浏览器类型及版本、操作系统、IP位址及/或域名。
  • E. 我们网站任何部分所设的Cookies(如有)不会用于收集个人资料。Cookies是可保存于网页使用者计算机内的小型计算机档案,功用是获取配置资料及分析网页使用者的浏览习惯。使用者储存Cookies后,再次浏览网站便不必重新注册。网站常会用Cookies追踪使用者喜好的网站主题,阁下可修改相关的互联网选项或计算机系统的浏览喜好设定,拒绝储存Cookies,然而阁下可能因此无法使用或启动我们网站提供的某些功能。我们网站可能会拦截不接受Cookies的使用者。
  • F. 为了符合有关事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例规管、审计规管,协助培训员工、改善服务质素及厘清合约,阁下致电我们经理/主任/员工/代理商/代表(包括我们的客户服务部)的对话可能会被录音。

3. 提供正确的个人资料

阁下申请使用、买入、认购或订购我们任何服务及/或产品时,我们可能会进行若干事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评估及核实阁下的个人资料等。倘若查核结果不符合要求,恕我们不会与阁下订立任何合约、安排或保证。于某些情况下,我们会采用市场普遍接受的惯例核实阁下提供的资料,又或将有关资料与我们之前记存的资料核对。我们亦可要求阁下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或住址证明等文件正本,方始使用相关资料。

4. 收集所得个人资料的用途

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的具体用途已列载于以下我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第II部分(特别是第II部分第一段第1至8项所载的内容)。

5. 当事人查阅及修正数据

  • A. 根据该条例,阁下有权:
    • 查询我们是否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
    • 查阅我们持有的阁下个人资料;
    • 要求我们更正所持有的不正确的个人资料;及
    • 查证我们(不时)就个人资料及所持个人资料类别制订的政策和实务守则。
  • B. 阁下如欲查阅及/或修正阁下透过申请表格、互联网或其他途径向我们提交的个人资料,又或查询我们的个人资料政策和实务守则,以及我们所持阁下之个人资料类别,一律请以书面形式提交予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我们将于接获通知后40天内作出安排。每次成功查阅个人资料后,我们可能会收取合理的手续费。然而,若查阅确是有修正阁下之个人资料,该手续费将可获豁免。

6. 个人资料保安

我们经互联网传输阁下的个人资料时会采用各种加密技术,确保只有我们授权的人员可存取资料。基于互联网的运作性质,我们不能保证资料传输绝对安全。然而,阁下可参阅以下第IV部分「安全声明」,以了解我们为保护我们经我们的网站收集的个人资料安全和避免遭受第三者非法干扰所采取的详细步骤。

7. 关于存取个人资料的内部指引

我们所有员工均严格遵守我们的《存取个人资料内部指引》。载有个人资料的实物记录如非使用时一律存放于锁上的安全地点。我们严格管制员工存取实物及/或计算机资料,每次存取均需获得适当的管理人员批准,而只有「必须知情」的人员才会获准存取客户的个人资料。我们记存、使用及/或传输客户的个人资料时,必会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意外及/或未经授权披露、更改、遗失及/或销毁任何个人资料。

8. 保留个人资料

如阁下是我们的客户,阁下在服务及/或产品有效期间透过申请表格、互联网或其他途径向我们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会一直保留至服务及/或产品终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我们会依照内部政策清除我们系统内的任何不必要个人资料。

9. 网上服务

我们可能会在我们的网站推销由第三者商户经营的网上商店或服务供应商或产品供应商。阁下如有意使用或订购上述商户提供的任何服务及/或产品,敬请注意,阁下提交的任何资料一旦传输至有关商户,即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因而我们无法提供任何保障。

二.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阁下作为我们的客户或我们网站的访客或使用者,向我们申请及/或持续使用任何服务及/或产品时,或需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若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全或失实,我们可能无法向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所需的服务及/或产品。我们会时刻保密阁下的个人资料。我们收集、使用、保留、披露、转移、保安和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实务守则,一律遵从该条例及本声明的规定。我们可使用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以下任何用途,以及作双方不时协定或法例不时规定的其他用途:

  1. 办理阁下有关使用、买入、认购或订购服务及/或产品的申请及提供服务及/或产品,服务于阁下的账户及/或执行阁下之指示;
  2. 在阁下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可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可包括姓名、性别、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寄地址、电邮地址及/或出生年月),推销我们、各联营公司及/或有关联公司及业务合作伙伴之服务及/或产品(只限于保险、再保险、银行、按揭转介、信用卡、物业发展、零售、证券及投资(包括(其中包括)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咨询、资产管理、企业融资等)、电讯、第三者奖赏、忠诚及优惠计划、联合品牌、金融财务、教育、媒体、娱乐休闲、保健及美容、服装、珠宝、电器及电子产品、酒店及旅游、餐饮、物流及运输、房地产代理、商业保理、礼宾服务及社交网络服务)(不论我们有否就有关推广活动收取报酬)。我们会以直销电话、电邮、电子讯息 1电子讯息包括经以下途径发出之讯息:手机短讯/多媒体讯息/跨平台流动短讯应用程序(例如:智能手机短讯应用程序)。 、传真﹑邮件等方式向阁下提供有关推广资料。我们会于向阁下提供直销推广资料前征询阁下有关服务及/或产品性质的个人喜好;
  3. 办理因各项服务及/或产品而向阁下提供的任何优惠;
  4. 就提供服务及/或产品而分析、核实及/或查核阁下的信用、付款及/或账户状况及为阁下进行信贷查询/核查;
  5. 办理阁下要求的任何付款指示、直接支账付款安排及/或信贷融资;
  6. 促进阁下账户日常运作、提供客户服务及/或收取阁下账户尚欠的服务及/或产品收费;
  7. 让我们能够遵守任何适用的业界惯例,或遵从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制定的要求;及
  8. 让我们能防止罪行的发生。

我们可向(不论在香港或海外)下列各方披露及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并可就以上目的使用、披露、处理或保留有关个人资料:

  1. 提供有关服务及/或产品的我们的代理及承办商(包括信息技术、网络、客户服务、销售代理、邮递公司、电讯服务供应商、电话促销及直接销售代理、电话中心、行政服务供应商、财务服务供应商、付款或证券交收服务供应商、专业或其他服务之供应商、资料处理服务供应商、第三者奖赏、忠诚及优惠计划提供者、联合品牌合作伙伴及承办商)、电讯运营商及服务供应商;若客户不愿意本公司使用及/或转送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客户可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权利。若客户去世后,如客户的未亡配偶,子女或父母(申请人)向我们提供由有关政府机构签发已认证真实副本之死亡证明书,我们可应申请人要求,披露客户账户余额和可能要求的其他有关客户的信息。
  2. 各联营公司及/或有关联公司及业务合作伙伴;
  3. 银行、财务机构、信贷提供者、可能以其名义登记任何证券/资产之任何代名人,以及我们代表阁下或为阁下与其或拟与其进行交易的任何人士或该等人士的代表;
  4. 追收欠款公司、信贷资料机构及保安代理;
  5. 监管实体、执法机构及法院;
  6. 我们的专业顾问及任何其他对我们承担保密责任的人士;及
  7. 有关我们与阁下相关权利的任何实际或建议承让人、继承人或受让人。

此外,根据阁下与我们达成的协议或阁下给予我们的同意(视情况而定),我们可向(不论在香港或海外)我们的联营公司及/或有关联公司及/或业务合作伙伴披露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作市场研究及信贷评估用途,及用于确保阁下向我们提供之个人资料就上述或其他目的而言符合阁下不时和我们协定或遵照法例规定。

如阁下不希望收到我们所发送有关我们所提供之服务及/或产品及/或上述其他类别之产品/服务之直销宣传推广资料,或不希望我们披露、转移或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直销用途,请把阁下的停止市场推广讯息申请电邮至info@fosunwealth.com,或邮寄至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冠君大厦21楼2101-2105室,或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9796988(香港)或4001209022(中国内地免费)。

三. 查询

阁下如对本声明有任何查询,请随时以书面形式与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联络:

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冠君大厦21楼2101-2105室,资料保护主任收

四. 安全声明

  1. 尽管互联网在本质上并非安全可靠的通讯环境,但可运用适当的技术加强互联网通讯的安全性。然而,互联网的安全并非纯粹技术问题,个人及交易数据的保安常识及一般措施亦同样重要。「黑客」需要有「门户」才能入侵系统,而「门户」大开往往是因为传递机密文件、密码、个人识别代码等敏感数据时疏忽大意,以致「黑客」有机可乘。因此互联网用户处理这类敏感文件和数据时,务必小心谨慎。
  2. 为严格保密从我们网站客户获取的所有个人资料,除使用防火墙和其他精密技术性设备外,我们还提供及设有其他严格的保安措施,以保护我们的系统以及系统内的资料和数据免受任何意外或恶意破坏或损毁。
  3. 我们提供其他网站的超连结,不应视作我们同意、推荐、认可、保证或推介任何第三方或在其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产品,亦不可视为我们与该等第三方及网站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就该等链接至我们网站或由我们网站连接至 其的由第三方运作的任何其他网站而言,由于我们对其没有控制权,因此我们就该等网站所载之内容并不负上任何责任。我们并不作有关该等内容之准确性或任何其他方面之陈述,并明确声明不对任何可能由于使用该等内容而引致之损失或损害负上任何责任。
  4. 经互联网向我们传送电邮资讯,不保证完全安全。就用户经互联网传送信息给我们所招致的任何损失,或我们按用户的要求经互联网向其发出信息而招致的任何损失而言,我们概不负责。就因使用我们网站而招致的任何直接、间接、特殊或从属损失,我们概不负责。

有关北向交易之附加个人资料收集声明(「附加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处理个人资料作为中华通北向交易之一部分

除非另有說明或文義另有要求,本附加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中使用的詞彙應具有交易所規則所界定的相同涵義。

阁下确认并同意,在向阁下提供中华通北向交易服务时,我们将被要求:

  1. 于阁下每一个向中国股票连接系统(「中股通」)提交的指示中附加一个独特且专属于阁下的券商客户编码(「券商客户编码」),或向阁下与我们联名的账户编派的一个券商客户编码(在适当情况下);及
  2. 向交易所提供编派给阁下的券商客户编码及交易所根据交易所规则不时要求的与阁下有关的该等识别资料(「客户识别信息」)。

在不限制我们向阁下提供的任何通知或我们从阁下处获得的关于处理与阁下账户及我们向阁下提供服务相关的个人资料的同意的前提下,阁下确认并同意我们可根据我们提供中华通北向交易服务的需要而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及转移与阁下有关的个人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 向交易所及相关联交所子公司不时披露或转移阁下的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包括向中股通系统输入中华通指示时指明阁下的券商客户编码,并将其进一步实时发送至相关中华通市场营运者;
  2. 允许交易所及相关联交所子公司:(i) 收集、使用及储存(在储存的情况下,由任何一方或透过港交所储存)阁下之券商客户编码、客户识别信息以及任何由相关中华通结算所提供的综合、经核实及对应的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以用作市场监控和监察目的及执行交易所规则;(ii) 为以下(c)及(d)项所述之目的,向相关中华通市场营运者(直接或透过相关中华通结算所)不时转移该等资料;及(iii) 向香港的相关监管机构及执法机关披露该等资料,以协助他们履行有关香港金融市场的法定职能;
  3. 允许相关中华通结算所:(i) 收集、使用及储存阁下的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以协助综合及核实券商客户编码和客户识别信息,并将此类资料与其本身的投资者身份数据库进行配对,以将该等综合、经核实及对应的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提供给相关中华通市场营运者、交易所及相关联交所子公司;(ii) 使用阁下的券商客户编码与客户识别信息以协助其履行证券账户管理的监管职能;及(iii) 向中国内地有司法管辖权的监管机构及执法机关披露该等资料,以协助他们履行对中国内地金融市场的监管、监察及执法职能;及
  4. 允许相关中华通市场营运者:(i) 收集、使用及储存阁下的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以协助其监管及监察在相关中华通市场通过使用中华通服务而进行的证券交易及执行相关中华通市场营运者的规则;及(ii) 向中国内地监管机构及执法机关披露该等资料,以协助他们履行有关中国内地金融市场的监管、监察及执法职能。

阁下就任何有关中华通证券的交易向我们发出指示,即表示阁下确认并同意我们可以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以符合交易所不时生效的与中华通北向交易有关的要求及规则。阁下亦确认,尽管阁下其后可以随时撤回阁下的同意,惟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继续被储存、使用、披露、转移及以其他方式为前述目的而被处理,无论是在撤回该同意之前还是之后。

未能提供个人资料或同意的后果

未能向我们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或上述之同意有可能导致我们将不会或无法(视情况而定)执行客户的交易指示或向阁下提供我们的中华通北向交易服务。

有关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之附加个人资料收集声明(「附加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处理个人资料作为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之一部分

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要求,本附加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使用的词汇应具有交易所规则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阁下明白并同意,复星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为了向阁下提供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或买卖的证券相关的服务,以及为了遵守不时生效的联交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规则和规定,本公司可收集、储存、处理、使用、披露及转移与阁下有关的个人资料(包括阁下的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

在不限制以上的内容的前提下,当中包括 :

  1. 根据不时生效的联交所及证监会规则和规定,向联交所及/或证监会披露及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
  2. 允许联交所:(i) 收集、储存、处理及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以便监察和监管市场及执行《联交所规则》;(ii) 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披露及转移有关资料,以便他们就香港金融市场履行其法定职能;及 (iii) 为监察市场目的而使用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及
  3. 允许证监会:(i) 收集、储存、处理及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以便其履行法定职能,包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监察及执法职能;及(ii) 根据适用法例或监管规定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披露及转移有关资料。

阁下亦同意,即使阁下其后宣称撤回同意,本公司在阁下宣称撤回同意后,仍可继续储存、处理、使用、披露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作上述用途。

阁下如未能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或上述同意,可能意味着本公司不会或不能够再(视情况而定)执行阁下的交易指示或向阁下提供证券相关服务,惟出售、转出或提取阁下现有的证券持仓(如有)除外。

备注:“券商客户编码”指一个符合联交所订明的格式及由相关持牌人或注册人按照联交所的规定产生的唯一识别码; 及“客户识别信息”指与获编配券商客户编码的客户有关的以下资料:

  1. 客户的身分证明文件上所示的全名;
  2. 身分证明文件的签发国家或司法管辖区;
  3. 身分证明文件类别;及
  4. 身分证明文件号码。